2007年1月16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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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卖江蟹?每箱交20元管理费!
这伙市霸横行霸道活像江蟹
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瑞检

  本报讯  看到别人的生意蒸蒸日上,无所事事的周某眼红了,他垄断瑞安的江蟹市场,强迫店主与其签订协议,缴纳管理费。日前,让瑞安望江菜场经营户敢怒不敢言的“江蟹霸”被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以强迫交易罪批准逮捕。
  瑞安的望江菜场是该市规模最大的菜市场,里面的海鲜也以价廉物美而著称。据在菜场里经营江蟹的店主称,他们一般都是从舟山沈家门直接进货,以控制进货成本和质量。但是这些辛苦经营着自己小买卖的店主们,却在2006年的10月遭遇了一群无业青年的威胁。
  2006年8月,现年31岁的瑞安男子周某(在逃)和朋友陈某发现望江菜场的江蟹生意很红火,不由动起了歪脑筋:如果将整个菜场的江蟹市场进行统一,压低进货商的价格,自己不就可以收取管理费的名义赚取差价?于是,周某与陈某一起去了趟舟山的沈家门,联系上了批发商,并进行“协商”。
  9月底,周某等3人在某酒店大摆筵席,请望江市场的经营户吃饭,为了镇住经营户,周某还叫了20几位黑社会的“兄弟”上场压阵。席间,周某提出将对他们的进货渠道进行统一管理,价格上每斤会压低0.5元,但是周某等人将会收取一定的管理费。各经营户们虽然心里不愿意,但看看眼前这阵势,都没敢说话。
  10月8日,舟山的批发商发货到瑞安后,周某便组织了两个人统计各经营户的进货箱数,然后向他们收取每箱20元的管理费。为了让管理步上“正轨”,周某还专门成立了瑞昌公司,并叫手下人拿来30几份协议让经营户签字。协议的大概内容是,各经营户自愿达成协议,由瑞昌公司负责管理协调,并自愿上交管理费。签约过程中,有的经营户不愿签字,周某等人就采取威胁等手段,强迫经营户们签字。
  后经举报,公安机关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。据经营户们统计,2006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,各经营户总共被收取了10万多元的“管理费”,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